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4-26 15:45:33

4月21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张伦,县委副书记、县长袁红兵,县委副书记陈淑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改革办主任会议和市委深改委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了《鄄城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听取了县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今年是“重点工作攻坚年”,更是“改革攻坚年”,全面深化改革是今年的重大任务。县委深改委各专项改革小组和县委改革办要认真学习省委改革办主任会议和市委深改委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精神,结合鄄城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分管县级领导干部、各专项改革小组、县直有关部门要在抓好承担的省级以上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大力争取新的国家级和省级改革试点;要进一步完善《全县“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把重点任务分解下去,尽快推动实施;要学习借鉴外地改革先进经验,拿出实招硬招,真刀真枪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教育对促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仍是我县的短板和弱项,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和水平是群众的迫切需求,也是重要民生工程,必须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推进力度。要坚持规划先行,摸清现状,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不断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快县经济开发区改革步伐,在投融资、双招双引、项目落地、服务企业等方面大胆先行先试,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全体成员,有关县级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专项改革小组联络员,县委改革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